(六)到2003年,基本建成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多层次、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艾滋病社会救治救助体系。到2005年,进一步完善该体系。
(七)到2005年,全省从事艾滋病预防保健、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等专业人员要100%经过市级以上培训。
(八)2002年开展对我省重点地区高危人群有关艾滋病病毒感染情况的流行病学调查;到2005年,准确掌握全省艾滋病疫情流行现状和变化趋势。
三、行动措施
(一)保证血液及其制品安全,阻断艾滋病病毒经采供血途径传播蔓延。
加强规划管理,保证在一个省辖城市内只设一个中心血站或血液中心,中心血站采供血服务半径能覆盖的县区,不再设立基层血站和中心血库;2印2年底前要将全省51个采供血机构调整为24个。加强对原料血浆采集、供应渠道的监管。继续巩固我省未设置单采血浆站的局面,杜绝未经批准的医疗机构自行采集血液。设在交通不便或偏远地区的医疗机构,遇有突发性急诊、急救需用血时,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临时采血。
实施利用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的血站建设项目,全面加强我省24所采供血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各级政府要逐年减少指令性无偿献血的比例,禁止血液买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采供血机构的管理,定期开展对血站的血液质量检测,督导血站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实行血站技术人员和相关检测人员的全员考核及采供血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加大对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消毒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血袋等无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临床使用和用后销毁的监督管理。
各级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要密切合作,适时开展打击非法采集、收购和销售手工采集原料血浆的专项行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我省境内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及制成品的监管,对违反《
药品管理法》、《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二)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
省、市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的第一套节目每周至少播放1至2次关于艾滋病、性病防治和推广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或有关节目。省、市级日报和晚报每周至少刊登一次预防艾滋病、性病和推广无偿献血的报道或公益广告。乡镇广播站做到定期广播有关艾滋病、性病防治和推广无偿献血的科普知识或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