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生态保护
与建设力度严禁乱开滥垦的通知
(内政字[2002]117号 2002年5月28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入春以来,全区大部降雨较多,旱情基本解除,为造林种草提供了有利条件。各盟市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群众,抓紧做好造林种草工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同时,严禁乱开滥垦草场林地非法行为。为此,特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搞好各项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工作。目前,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水土保持、天然草场植被恢复建设与保护、“三北”防护林四期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已陆续下达,这些项目对我区的生态建设具有极强的拉动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统筹安排,把各项工程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人。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经常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有关政策,管好用好项目资金,确保生态建设质量。
二、努力做好造林补植和牧草播种工作。各地区要抓住今春雨量充沛这一有利时机,在保质保量完成今年造林种草任务的同时,抓紧做好造林补植工作,特别是2000年、2001年各项重点工程区的补植,力争全面达到国家标准,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应积极做好牧草播种工作,建立优质高产人工半人工草地,努力增加饲草料产量,提高草原建设质量和效益。
三、认真做好林草种子和相关物资准备工作。由于连年干旱,导致全区林草种子十分匮乏。各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搞好采种基地建设,提前做好林草种子采收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加强对现有种子苗木及其它造林种草物资的调剂供应,确保今年雨季和秋季造林种草任务顺利完成。
四、积极开展飞播造林种草工作。列入飞播造林种草计划的地区,要抓紧做好商请飞机、调剂林草种子等准备工作,抓住有利的气候条件,不失时机开展飞播造林种草工作。特别是西部荒漠草原区今春雨水普遍较多,可报请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适当调整生态建设任务,加大飞播造林种草力度,加快植被恢复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