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在本市建立技术支持中心,为服务商提供产品售后的技术支持服务;
(五)确认税务机关具有更换权和终止权;
(六)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
第七条 服务商在推广税控装置过程中的职责:
(一)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支付保证金,用于“先行赔付”;
(二)确认税务机关具有更换权;
(三)主要在税务机关划分的销售范围内销售产品;
(四)在划分范围内的区、县地方税务机关所管辖地区,至少设立一个服务机构;
(五)销售产品不超过税务机关制定的最高限价;
(六)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操作培训并上门安装;
(七)纳税人认购付款后,保证5天内安装使用;
(八)以3个专职服务人员为基数,每销售200台产品,至少增设1个专职服务人员;
(九)开通服务专线电话,提供24小时的全天候服务,接报后至迟1小时内到达现场;
(十)产品售出后,前12个月免费保修,以后只收取材料费;
(十一)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并于每月10日内将上月产品的销售、安装、维修和投诉情况以书面形式(附软盘)报当地税务机关。
第八条 纳税人认购和使用税控装置的有关规定:
(一)自愿认购;
(二)认购时需填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发票使用认定表》(附件);
(三)认购采取先付款后培训、安装的方式;
(四)纳税人应正常使用税控装置,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五款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为保证使用税控装置的纳税人在产品出现故障时的正常经营,可按其经营规模提供一定数量的定额发票作为备份使用,同时应加强对定额发票的管理。
第十条 本试行办法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二: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发票人发票使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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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名称 │ │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办税人员姓名│ │
├──────────┼────────────────────────┴───────┴──────┤
│ 实际经营地址 │ │
├──────────┼─────────┬─────┬────────┬───────┬──────┤
│地税计算机代码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
│ 开票方式 │发票类别│购票方式│ 供应量 │ 成本 │ 税控装置产品 │ 选项划 │
│ │ │ │ (每次) │ │ │ “√” │
├──────────┼────┼────┼─────┼────────┼───────┼──────┤
│到税务机关开具 │ -- │ -- │ -- │ -- │ -- │ │
├──────────┼────┼────┼─────┼────────┼───────┼──────┤
│ 白行手开 │定额税控│验旧售新│ 一个月 │购票成本 │ -- │ │
│ │ 发票 │ │ 用量 │ │ │ │
├──────────┼────┼────┼─────┼────────┼───────┼──────┤
│ │机打税控│ │一个月用 │购票成本 │ 税控发票机 │ │
│ │发票(窄)│ │量,但每次│和税控装 │ │ │
│ ├────┤批量供应│不超过一 │置成本 ├───────┼──────┤
│ 白行机打 │机打税控│ │万份 │ │ 外挂税控器 │ │
│ │发票(宽)│ │ │ │ │ │
├──────────┴────┴────┴─────┴────────┼───────┴──────┤
│注: │法人代表签字(章): │
│ 1.以以由纳税人填写,不购票单位签字盖章后可报“空”表格。 │ │
│ 2.报送本表时,请附: │ │
│ ①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3份; │单位公章(盖): │
│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3份; │ │
│ ③地税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3份。 │ │
│ 3.本表一式4份,税务机关2份,纳税人和税控装置服务商各1份。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 发票核定 │ │
│ │注:1.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
├───────┬────────────────┬─────┬────┤ 2.对于使用税控装置的纳税 │
│发票种类 │ 名称 │ 代码 │选项划 │ 人。可供应—部分定额发票用│
│ │ │ │ “√” │ 于备份使用。 │
├───────┼────────────────┴─────┼────┤ │
│ 定额税控 │面值: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 │ │ │
│ 发票 │20元、50元、100元 │ │ │
├────┬──┼────────────────┬─────┼────┼──────────────┤
│ │ │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 │ │ │ │
│ │ │保险业、邮电通讯业、销售不动产、│ 2011 │ │ │
│ │窄票│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 │ │ │ │
│ │ ├────────────────┼─────┼────┤ │
│机打 │ │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 │ 2012 │ │核定人签字(章): │
│税控 │ │业专用发票 │ │ │ │
│发票 ├──┼────────────────┼─────┼────┤ │
│ │ │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 │ │ │ │
│ │ │保险业、邮电通讯业、销售不动产、│ 2013 │ │ │
│ │宽票│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 │ │ │主管领导签字(章): │
│ │ ├────────────────┼─────┼────┤ │
│ │ │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 │ 2014 │ │ │
│ │ │业专用发票 │ │ │ │
├────┴──┼────────────────┼─────┼────┤ │
│ │全国联运业货运统一专用发票 │ 1200 │ │ │
│ ├────────────────┼─────┼────┤ │
│ 全国统一 │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 │ 1600 │ │日期: 年 月 日 │
│ 式样机打 ├────────────────┼─────┼────┤ │
│ 发票 │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 │ 1700 │ │ │
│ ├────────────────┼─────┼────┤ │
│ │保险业专用发票 │ 2015 │ │ │
│ ├────────────────┼─────┼────┤ │
│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 1400 │ │核定单位公章(盖): │
├───────┼────────────────┼─────┼────┤ │
│ 出租汽车 │出租车机打专用发票 │ 1000 │ │ │
├───────┼────────────────┼─────┼────┤ │
│ 发票 │出租车手写专用发票 │ 090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