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日)宣布失效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水利厅关于
加快全省梯田建设意见的通知
(甘政发[2002]45号 2002年5月31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全省梯田建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全省梯田建设的意见
(省水利厅 二00二年三月)
为了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进一步加快全省梯田建设步伐,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力争2010年全省基本实现梯田化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梯田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省黄河、长江流域自然条件十分严酷,农业立地条件差,干旱少雨,自然灾害频繁,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多年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以梯田建设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作为发展旱作农业的一项根本措施,常抓不懈,全省梯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到2000年底全省梯田累计达到2378万亩,占全省坡耕地面积的51.4%,大量的“三跑田”变成了“三保田”,有效地减轻了水旱灾害,改善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和生态环境,为旱作农业向“两高一优”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全省目前还有1528万亩尚未建成梯田的坡耕地,跑水、跑肥,基础产量低下,抗水旱灾害能力差,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和群众生活的改善。把这部分坡耕地尽快修建成梯田,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已成为这些地区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基本途径。
当前,全省梯田建设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和诸多有利条件。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对发展生态农业,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全省经济的整体发展,农业的持续增长,农业生产结构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加快梯田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加之几十年的艰苦奋斗,全省梯田建设已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探索出了行之有效的路子,为进一步加快梯田化奠定了基础。各地要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梯田在我省旱作农业生产和保护生态环境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梯田建设作为发展旱作农业、加速全省脱贫致富奔小康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措施来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扬光大庄浪精神,全面落实梯田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实现全省基本梯田化目标。
二、明确目标,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全省梯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