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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全省梯田建设意见的通知[失效]

  各地要以山区为重点,以实现梯田化为目标,引入竞争机制,加大投入和机械化施工力度,加快梯田建设步伐,提高质量效益。要严格按照《甘肃省2001——2010年梯田建设规划》,抓好组织动员、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今后十年全省每年平均新修水平梯田125万亩,配套修建集雨水窖25万眼,发展集雨节灌面积50万亩。争取到2010年新增梯田1250万亩,修建集雨水窖250万眼,发展集雨节灌面积500万亩,使全省梯田累计达到3606万亩,占宜修梯田的坡耕地面积3906万亩的92.3%;累计修建水窖422.8万眼,集雨节灌面积达到784万亩,使五分之一的梯田配套集雨节灌,土山区人均梯田面积达到2亩以上,石山区人均梯田面积达到1亩以上,全省基本实现梯田化。
  梯田建设既是贫困山区扶贫开发的基础工作,又是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主体措施。要以山地梯田为主体,以小流域和区域经济为单元,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农业措施、机械措施、高科技措施五项措施并举,蓄水、节水、保水、管水、科学用水“五水”齐抓,山、水、林、田、路“五字”统筹,坚定不移地走“修梯田、集雨水、兴科技、抓调整”的旱作农业的路子,进行综合治理,保证实现梯田化以后的深层次开发利用。
  三、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全省梯田化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是要强化梯田建设的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把梯田建设放在农业基本建设的首要位置,及时协调解决梯田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把梯田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奖罚,并将每年梯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各级领导定点包片和业务部门包技术服务的双轨承包责任制。地、县要在《甘肃省2001——2010年梯田建设规划》范围内,制定各自的梯田建设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将梯田建设与退耕还林还草、小流域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农业结构调整和综合开发相结合,与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抓速度,抓质量,抓效益。
  二是要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省地县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梯田建设的总体目标,分工负责,紧密配合,协同作战。计划、财政、扶贫、水利等部门负责落实资金,梯田建设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水利水保部门做好梯田建设的规划设计、任务分解、资金管理、工程实施、技术推广和检查验收。
  三是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综合治理。大力推广先进经验,继续采用“四集中,四统一”的做法。在工程建设上加大人机结合力度,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努力做到“三有”(有规划图、施工图、竣工图)、“五定”(定位、定片、定点、定块、定量)、“一落实”(施工机具及劳力落实)。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积极推广节水灌溉,地膜覆盖、深松蓄水、秸秆还田等技术,种植优良品种,加大梯田工程建设与经营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梯田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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