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实行扶持优惠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为加快梯田建设步伐,省上将不断加大对梯田建设的投入,其中,土坎梯田每亩补助40元,石坎梯田每亩补助200元。各地也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以农民投入为主、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建设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坚持“谁修建、谁经营、谁受益”和“使用权、管理权、受益权长期不变”的原则。建立健全投入补偿制度,凡在承包地上因修梯田提高了地力的,使用权转移时按土地肥力等级,给予补偿。坚持自愿互利、协作修建的原则,采取以工还工和以钱物顶工的办法修梯田。今后凡提前实现梯田化的县(市、区),省上梯田建设投入不减,可以重点用于梯田配套方面的小型水利建设。
五是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梯田工程质量。按照《甘肃省梯田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乡普查、县复查、省地抽查的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的结果作为奖惩和兑现补助款的依据,省上每两年对实现梯田化的县进行表彰奖励。凡提前一年以上实现梯田化的县,奖励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按期实现梯田化的县奖励25万元,整体按期实现梯田化建设目标的地州市,省上奖励50万元,鼓励和调动他们改善农业基本条件的积极性。
附件:《甘肃省2001——2010年梯田建设规划》
附件: 甘肃省2001—2010年梯田建设规划
甘肃地处青藏高原、蒙新高原、黄土高原和秦巴山地的交汇带,分属黄河、长江、内陆河三大流域。辖14个地(州、市),86个县(市、区),总土地面积45.4万平方公里。全省除河西走廊灌溉区和其它灌溉区外,其余地区基本上是旱作农业区。严重的水土流失和干旱缺水是这一区域农业发展的两大制约因素。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科学实验证明,坡改梯工程建设是雨养农业和科学种田的基础,是山丘地区粮食和商品生产的基地,是减灾增产、解决群众温饱和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根本途径,是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的战略措施。
一、基本情况
甘肃旱作农业区主要分布在陇中、陇东、陇南及洮岷山区的庆阳、平凉、天水、定西、兰州、白银、临夏、陇南、甘南、武威等10个地(州、市)的67个县(市、区),总耕地面积6685万亩,人均耕地3.8亩,坡耕地面积4624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69.2%,其中25度以下坡耕地面积4269万亩,占坡耕地面积的92.3%。这一地区总人口177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7%,其中山区人口1280万人,占这一地区总人口的71.8%;农业总劳力813万个,其中山区劳力581万个,占总劳力的70.2%。到2000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梯田面积2378万亩,按山区人口计算,人均梯田达到1.78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