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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全省梯田建设意见的通知[失效]

  全省梯田建设从八十年代中期就走上了持续稳定发展的轨道,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全省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对梯田在旱作农业中的作用认识有很大的提高,兴修梯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年新修梯田由1985年的50万亩增加到1999年的150万亩,并使梯田建设从技术到实施管理经营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比较成熟的经验和办法,新修梯田、集雨节灌、地膜覆盖及其它配套措施的大面积推广实施,单位面积产量大幅度增加,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生态农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保持了水土,改善了生态环境。全省梯田面积到2000年底,累计达到2378万亩,占旱作农业区宜修坡耕地面积的60.9%,由“三跑田”变成“三保田”。据实测,坡耕地修成水平梯田后拦泥蓄水效率均在95%以上,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
  二是提高了粮食产量,解决了群众温饱。据实测分析,坡耕地修成水平梯田后平均每亩增产粮食54.7公斤,沟坝地平均每亩增产116.6公斤,增长率分别为50.8%、108.4%。梯田是旱作农业区提高粮食产量,解决农民温饱的基础工程。
  三是以梯田为主的基础工程建设,加快了脱贫致富步伐。各地在梯田建设上,坚持了梯田、水窖、科技、结构调整的发展路子,建设以经济林果、农副业为主的支柱产业,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1998年,我省庄浪梯田化县建设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第一个梯田化模范县,粮食产量大幅增长,人均纯收入超过千元,为全省梯田建设和开发树立了样板。
  二、梯田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契机,以山区为重点,以梯田化为目标,学习庄浪经验,引入竞争机制,加大投入和机械化施工力度,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益,综合治理,全面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和农业生态环境。
  (二)规划范围
  全省除河西走廊和其它灌溉区外,均在规划建设范围内,涉及10个地(州、市)的67个县(市、区),1427个乡镇。
  (三)梯田化标准
  全省旱作农业区总耕地面积6685万亩,其中坡耕地面积4624万亩,除去25度以上356万亩坡耕地、25度以下不适宜修梯田的362万亩坡耕地和已建成的2378万亩梯田之外,适宜修建梯田的坡耕地为1528万亩。根据我省实际,以县为单位达到以下三项指标的为基本实现梯田化目标:
  1.梯田面积占宜修梯田坡耕地面积的90%以上。
  2.土山区90%以上农户人均基本农田达到2亩以上,土石山区90%以上农户人均基本农田达到1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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