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完善制度化的人才使用机制。一是更新用人观念。各地、各单位逐步树立起“以人为本”“人才资源的价值就在于使用”的观念,打破人才单位、部门所有的束缚,“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也已逐步成为不少用人单位的人才开发战略。二是落实了科技人员优惠政策。如在调资和分房问题上,将大学本科以上学习时间与工龄合并计算,解决了高学历人才工龄短的问题;建立了博士生导师津贴制度;科研单位每年按一定比例晋升工资,对获得国家级突出贡献、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等荣誉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都给予了晋升工资的奖励等。三是建立用人激励机制。各地把重奖科技发明作为有效的激励措施,树立起让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在经济上有实惠、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的导向。省政府每年都奖励一批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1996年以来,共有1589人获省、部级荣誉称号。四是创新用人管理体制。打破了单一的干部委任制模式,实行了选任、考任、聘任等多种任用形式,并运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录(聘)用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近年来在党政机关大力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竞争上岗,引入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机制,特别是2000年结合机构改革,在省直党政机关推行中层领导职位全员竞争上岗,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中组部对我省竞争上岗工作给予了“动作最快、力度最大、效果明显”的高度评价。五是建立用人的评鉴和保障机制。1997年成立了广东省人才评价中心,随后,各市县均已成立相对应的工作部门或机构,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为科学选拔、使用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提供科学的依据。1997年8月成立了广东省人事仲裁公正委员会,目前已有10个地级市、11个县(市)成立了人事仲裁机构。2000年8月成立了广东省人事管理与人才研究所,加强对人事管理与人才开发的基础性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
通过上述三种机制创新,我省人才队伍发生了可喜的变化:至2000年底,我省人才资源总量达583.5万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中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比1995年的349万人增加了234.5万人。研究生、大学本科、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的人才的学历结构比例从1995年的0.87%、12.74%、26.67%、33.14%、26.57%调整至1.38%、15.00%、33.67%、33.17%、16.78%。其中国有单位(包括国有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人才达39.96万人,比1995年的29.77万人增加了10.19万人,增长率为34.23%。
(三)大力开发农村人才资源,启动了农村实用人才工程。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在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的通力合作下,摸索出搞好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的有效途径:一是抓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省在梅州、韶关进行试点,建立农村人才服务站,开设农村乡土人才市场,形成市、县、乡镇三级“城乡一体”的服务体系。目前,全省共有农村人才服务站458个。二是抓实用技术培训。结合推广《农业绿色证书》工程,依托人才服务站,举办了相关的实用知识培训班1.22万期,培训人员达112.66万人次。三是抓好科技下乡和科技扶贫工作。5年来共组织科技下乡活动3358场次,发放各种资料63.75万份。四是开展选拔农村拔尖人才活动。如2000年在全省范围选拔推荐农村拔尖人才,其中有3人获得了“全国农村优秀人才”的称号。通过评选活动,建立以“土专家”、“田秀才”、“能工巧匠”为主的乡土人才队伍,促进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五是抓基层站所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政策倾斜、调剂现有人员、智力引进、对口支援等方式,充实农村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据不完全统计,至2000年底,全省农村种植业、加工业“能工巧匠”及其它各类型人才共45.32万人。六是扶持专业示范户,使其成为致富带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