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意见
 (晋政发[2003]8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全国“菜篮子”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精神,提高我省“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现就我省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新阶段“菜篮子”工作面临的形势
  自1989年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菜篮子”工程的总体部署,围绕发展生产、满足市场供应、丰富城乡居民生活这一总体目标,我省各地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种养业,全省“菜篮子”产品实现了从长期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的重大转变,产品丰富,市场购销两旺。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菜篮子”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一是供求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菜篮子”产品供给的充裕,以及人们环保、健康意识的增强,更加注意“菜篮子”产品的多样性、优质化、卫生和安全。这为发展“菜篮子”生产提供了条件,也对保持“菜篮子”产品总量和品种的供求平衡,防止区域结构趋同、低水平重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对质量卫生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市场放开和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菜篮子”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突破了区域界限,生产主体和流通渠道多元化。这既有利于保证“菜篮子”产品的供给,又增加了质量卫生安全管理的难度。三是面临新的国际竞争环境。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菜篮子”产品生产既面临机遇,又面临挑战。如何发挥山西的优势,把我省的产品推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是全省面临的十分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面对新的形势,目前我省“菜篮子”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国内外市场对农产品质量、品种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生产、流通等领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在种植和养殖过程中,由于我省部分地区土壤、大气、水质等生态因子污染较重,以及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致使一些“菜篮子”产品的药物残留及有害物质超标还比较严重。在流通过程中,由于包装、储运等设施落后和管理不善,有的 “菜篮子”产品造成了二次“污染”。其次是产品结构不尽合理。冬春蔬菜自给率低,鲜细菜比重不足;水果中市场前景比较好的葡萄、桃、杏等小果类比例低,苹果、梨的早熟品种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肉类中猪肉比重大,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牛羊发展不足;精深加工产品供给不足。三是农产品市场体系不建全。农产品批发市场发育不够,流通基础设施落后,交易方式原始,检验检测手段不完善,服务功能不全,交易成本过高。四是市场秩序比较混乱。掺杂使假、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特别是违法经营,违规使用禁用品,一些地方对市场监管不力,欺行霸市,乱收费、乱罚款,影响了“菜篮子”产品的正常流通。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