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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逐步建立电子政府。尽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公用信息平台,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包括在政府内部实行规范化管理、通过计算机进行辅助决策,向群众提供24小时政务信息的各种服务,同时对资金流向进行有效监控的电子政府,促使政府由被动服务变成主动服务,政府管理更加规范化、高效化和透明化。
四、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创造良好的行政权力运行环境
10.从制度上保证对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努力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途径、新方法,不允许留有行政权力监督的空白。要强化审计监督。政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无论是在任还是离任,都要依法定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论记入监察部门的干部廉政记录;对审计中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要追究其责任。要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部门、系统、行业的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要建立健全诫勉谈话、情况说明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省政府机关副厅级以上和市、县政府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等制度。并且要在同级监察部门进一步健全廉政记录制度。其他干部要在所属部门建立廉政记录。
11.建立健全政府系统内外的监督机制。加强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上级行政执法机构对下级行政执法机构的层级监督和政纪、财政等专项监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增强政府自我纠错的能力。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支持和保护群众利用举报、控告、信访、申诉等多种手段,对政府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进行监督。要进一步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对违法乱纪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改进新闻报道的方式,少一些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参加政府活动的报道,多一些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投资者、对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行为实行有效舆论监督的报道。要进一步健全监察机关举报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充分利用工商、旅游、物价等投诉网络,收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及时处理。
五、提高领导水平,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提供组织保证
12.强化领导的责任意识和组织机构。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领导要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作为改善我省投资软环境的基本途径和根本手段,纳入全局统一运筹、具体部署和认真实施。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行政首长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哪个地区、哪个部门出现严重问题,首先要追究该地区、该部门行政首长的责任。要明确负责机关作风建设的负责人和办事机构,做到组织人员、办公设施、规章制度、工作经费四落实,建立起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机制。
1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调研和评估。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的协调和督促,有重点地开展联合检查,及时通报工作动态,交流情况和经验,积极开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调查研究,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评估和改进,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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