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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2001年市区防内涝抢险工作预案》的通知

  6、南宁供电局成立供电抢修专业小组,分片包干,对市区电网提前检修,并实施巡查制度,一旦发现断电或险情,及时修复,确保泵站用电,特别要确保市区内江(河)排涝泵站的不间断用电的需要,确保市区内用电安全,检查工作要求6月初完成。
  7、广西电信南宁分公司、中国联通南宁分公司、中国移动南宁分公司成立电信抢修专业小组,分片包干,实施巡查制度。一旦发现险情及时修复,确保指挥机构的线路畅通无阻。
  8、市卫生局成立卫生防疫工作组,分片包干,重点对市区内涝地段(点)的卫生防疫情况进行巡查,防止这些地区(点)的瘟疫形成和传播,把污染源消灭在萌芽状态。
  9、各城(郊)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应成立防内涝抢险队伍,准备机械、机具、运输车辆、竹排、木船、抽排水泵、管材、麻袋、砂石及其它相应的物资,确保重点内涝地段排涝和居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完成。
  10、市经贸委、“三宁”公司、广西石油公司、南宁管道燃气公司,柳铁南宁办事处要成立防内涝救灾专业队伍。负责应急情况下人员和物资的转移安置以及相关内涝区域的排涝工作。
  要求各有关单位将防内涝抢险队伍的组成情况和负责人、联系人的电话、呼机、手机号码,在6月15日前报指挥部办公室。
  (三)内河水位分级防涝排涝抢险措施
  按照内河水位必须控制在72.00米(大坑口)的要求,将内河水位划分为69.17米高程、70.00米高程、72.00米高程时(邕江水位分别高于此水位时),各管辖区域内涝的地点面积必须调查清楚,制订相应的防涝排涝和物质转移措施,准备好防涝排涝的物质、机械、设备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当内河水位超过72.00米高程时,要制订相应的内河超标水位工作预案,做好受涝人员的安置和物质财产的转移工作。
  六、市区排涝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对市建设局工作的要求
  1、要求市建设局6月初前,增加人员和设备,着重对下列地段主、次干渠进行清淤疏通。
  (1)民族大道渠(新民立交桥下至古城路口)
  (2)观音阁总渠(凤城饭店至南湖出水口)
  (3)纬武路渠(纬武居民区至观音阁总渠)
  (4)唐山路渠(唐山路东段至朝阳溪)
  (5)北大路渠(北大泵站至西平桥出水口)
  (6)十八中渠(明秀市场至友爱路铁路立交朝阳溪出水口)
  (7)中尧路路渠(邕江二桥头至二坑出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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