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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开展全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意见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3]4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对于加强土地资源管理,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产运营效益最大化,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任务,落实措施,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五月七日

        关于开展全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意见
           (省国土资源厅 2003年4月)

  为了加强全省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的目的和意义
  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是通过对影响农用土地质量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划分出土地等级,评定土地价格。这是加强土地资源和资产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产运营效益最大化,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对依法、科学、合理、统一管理农用地,建立科学的土地等级体系和耕地保护经济制约机制,以及征地制度改革、耕地占补平衡、农用地流转及土地生产力核算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国土资源部《农用地分等规程》、《农用地定级规程》和《农用地估价规程》确定的技术路线和方法,以省为单位完成全省农用地分等、国家级标准样地的设置(10—15块)和5—8个重点县(市)农用地定级与估价试点工作。
  (二)完成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成果汇总和数据库建设,其中包括:农用地分等成果省际接边、调整计算、测试、校核、汇总与建库;农用地定级与估价成果汇总与建库;农用地分等、定级标准样地体系的建设、成果汇总与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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