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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
1、城镇要完善和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规定,将有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农村要探索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办法。逐步探索和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改善特困老人的医疗条件。
2、加强社区老年卫生工作。
城市要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坚持优质、便捷、经济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一体化服务,逐步把老年人的基本健康问题大部分解决在社区。农村要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加快基层(乡、村)医疗卫生组织建设,努力改善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条件。加强老少边穷地区老年人的医疗保健工作,使缺医少药的局面逐步得到改善。
3、重视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
逐步建立社区老年人口健康档案,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监测。重视老年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和康复研究,建立老年人口健康评价指标体系。高龄老人和残疾老人就医,享受优先服务。
4、为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创造条件。
各县(市、区)要普遍设立老年体育指导站(点),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要因地制宜地开辟老年人健身场所;逐步建立老年人体质监测站,开展老年人体质监测指导工作。
(三)发展建立老年照料服务网络。其任务是:
①初步建成养老设施网络。城市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农村乡镇敬老院覆盖率达到98%以上。
②初步形成以社区为依托的老年照料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③建立社区为老服务的有效管理体制及服务队伍。
实施办法:
1、实施“星光计划”,加快养老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在充分利用现有养老服务设施的基础上,要增加对养老设施建设的投入,通过新建和改、扩建的办法,办好示范性的养老机构。市、区要有老年公寓、社会福利院、老年护理院,街道要有与老年人需求相适应的养老院或托老所(日间照料所),逐步形成三级养老设施和服务网络。乡镇敬老院要进一步加强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服务范围扩大到周边地区的老年人。
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各类老年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住区、住宅、道路交通和公共设施建设应逐步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3、大力发展社区老年照料服务。在社区建设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站。依托社区老年服务设施,采取上门服务、定点服务等形式,开展看护照料、精神慰藉、家务帮助等服务项目。有条件的地区应建立老年人紧急呼叫系统。
4、加强社区老年管理与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建立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服务人员培训率达到60-80%,经过考核,持证上岗。重视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社区人力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积极鼓励在校学生以各种形式参加为老服务,形成专、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为老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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