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民主评议行风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有效形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提高认识,把行风评议工作摆到重要日程,部门和行业领导要亲自抓。各级纠风办要承担行风评议的日常工作。要搞好条块结合,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两个积极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特点,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通过行风评议,促进政风、行风的根本好转,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注重实效,加强整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好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使行业作风建设明显加强。被评议部门要在为经济发展服务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上下功夫,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切实取得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
(三)把群众评议与工作考核结合起来。群众评议的满意度是衡量行风好坏的一把尺子,由于各部门、各行业的职能不一样,工作性质不一样,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程度不一样,评议的可比性也有一定差异,因此各部门、各行业不能只重视年终评议结果,还要注重日常工作的考核。要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制定具有较强操作性的考核标准。工作考核检查,要看有没有新举措、硬标准、实效果。
(四)不断创新行风评议载体,营造加强行风建设的社会氛围。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民主评议行风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把年终一次性评议变为经常性评议。要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省、市纠风办要与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注意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在电台、电视台和报刊上建立“行风热线”等专题节目,组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领导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要进行公开处理,及时曝光,达到警示和教育干部的作用。
(五)严明纪律,保证评议结果公平公正。各级纠风部门和参与行风评议的同志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在日常考核和集中检查期间不得参加吃请和收受礼品等,保证行风评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00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