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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林庭公寓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林庭公寓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通知
(津价房地[2002]263号)


天津市林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林庭公寓商品(危改)住宅销鲁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你公司在河北区小树林何庆里承建的林庭公寓13236建筑平方米砖混结构住房的销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拆迁户安置住房超过按还迁政策应还面积部分按每平方米1860元向还迁户销售。
  二、商品房部分,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246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并于10日内填写《天津市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登记表》报市物价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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