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确保完成
我市2002年在建国债项目建设任务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2]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计委《关于确保完成我市2002年在建国债项目建设任务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清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于确保完成我市2002年在建国债项目建设任务的意见
根据国家计委对2002年在建国债项目签订责任书的工作部署,3月18日,市人民政府与国家计委和国家有关部门就我市2002年国债项目建设任务签订了责任书。
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快我市在建国债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完成2002年国债项目的建设任务,市计委、市建委、市财政局组织召开了国债项目签订责任书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家计委和市政府的要求,具体部署今年国债项目建设工作,并分别与各项目主管部门、区县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了国债项目责任书。我市2002年在建国债项目共涉及农林水利、高新技术产业化和设备国产化、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农网改造、环保(三河三湖治理)、教育、旅游、血站、公检法司、国家粮食储备库等11个方面,共38个项目。其中:要确保在2002年底以前建成的35个项目;需加快建设进度的3个项目。现就做好今年在建国债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国债项目建设工作。要把完成今年国债项目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负责地履行责任书的职责,抓紧抓实在建国债项目建设工作,确保本部门、本单位国债项目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
二、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把国债项目建设抓深、抓细。要尽快确定项目建设的进度安排,认真分析研究影响项目进度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措施。要统筹调度好资金,确保自筹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并落实好其他建设资金。对少数前期工作还不完善,尚未开工的项目或配套资金未落实、建设进度慢的项目,要千方百计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