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考前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
(闽价[2002]费276号 2002年5月29日)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报我局培训中心申请审定药品监管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闽药监[2002]文财209号)悉,根据《福建省培训班收费管理规定》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审定药品监管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闽财综[2002]58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就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培训中心对自愿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的学员收取培训费210元/门(培训时间84课时),其中中药化学260元/门(培训时间105课时)。
  二、此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培训单位可根据培训班的实际情况自行下调培训费,培训课时不足应按平均课时费扣减培训费。
  三、培训的材料费根据培训学员的实际需要据实收取。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