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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2年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2年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意见
(渝府发[2002]4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2年是我市改革发展进程中非常关键的一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确保全市改革发展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也是全市发展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200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是“除隐患、抓反复、灭死角”,重点整治一批事故隐患。
  一、2002年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
  2002年全市各类事故综合死亡人数控制在2251人以内,在2001年的基础上下降5%;2002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控制在12件以内。
  二、2002年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市公安局负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取缔非法拼装车、非法改装车、报废车、冒牌车、无证车;不准司机长距离疲劳驾驶,不准双层卧铺大客车在山区三级及以下公路夜间运营,不准严重超载车上路,不准农机车上国道;对造成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的汽车驾驶员,要取消其驾驶员资格。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162人以内。由各有关区县(自治县、市)负责,继续整治45处公路危险路段,市交委、市公安局负责协调,市安监局负责督促检查。
  (二)水运交通安全整治:市交委和重庆长江港监局负责整治船舶安全隐患,淘汰20%的老旧乡镇船舶,使全市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326人以内。市农业局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加强渔船管理,渔船受检率达90%以上,整治安全隐患和违规载客,杜绝特大安全事故,把重大安全事故控制在5次以内。
  (三)煤矿安全整治:市煤炭局和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督促检查84个重点矿井改进和完善煤与瓦斯突出监测系统,对482个矿井进行停产整顿。市属煤矿完成15项重点安全技措工程和4个矿务局救护队改造。乡镇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47人以内,国有市属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
  (四)消防安全整治:市公安局负责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章建筑的整治力度,今年内完成27个区县(自治县、市)的消防规划编制任务。全市整治重大火灾隐患26处,整治消防违章建筑47栋,消防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109人以内。  
  (五)病险水库安全整治:市水利局负责完成5座重点中型病险水库和10座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的整治。
  (六)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市质监局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定点检测,定检率指标确定为锅炉95%、压力容器85%、气瓶70%、电梯95%、游乐设施80%、客运索道100%。对压力管道定点检测开始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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