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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规范一批政务管理行为的意见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各级督查部门要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督查的重点是:对政务公开组织机构是否健全,领导是否得力;是否避重就轻,只公开一般事项,不公开重点事项;政务公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应付了事现象;在政务公开中是否弄虚作假,欺骗群众和上级,逃避监督或者骗取荣誉;有关部门是否正确覆行职责等。对好的典型要及时通报表扬推广,对做得差的要及时通报批评。各地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纪律,奖惩兑现。对推行政务公开做出明显成效的干部要予以表彰奖励;对执行政务公开不力或不称职的干部,要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免去其职务;对拒不执行政务公开制度,仍然我行我素或以种种借口继续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二、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三要三不”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行为
  (一)每个公务员都要坚持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结合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加入WTO,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符合时代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二)坚决克服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的官僚主义作风。各级公务员要树立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扎实工作的作风,经常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全年下基层的时间不得少于1/3。领导干部下基层时要切实做到轻车简从,尽量减少基层负担,不得搞迎来送往、前呼后拥、走马观花。在今年内,各地要切实纠正“走读干部”、“应酬干部”的现象。市级部门要切实改变衙门习气和人为设置障碍的行为,加强门卫的管理;尽量简化程序和改善服务态度,方便和欢迎基层和群众前来办事;切实解决吃拿卡要和态度蛮横、作风霸道、执法粗暴、办事不公的问题。
  (三)坚决克服脱离实际,不实事求是的形式主义作风。一是狠刹“文山会海”,各级政府要严格实行会议审批制度,一律不准巧立名目召开各种联谊性、轮流做东的“片会”。市级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各种座谈会、研讨会、表彰会、纪念会以及各种检查、评比活动,特别不允许市级部门的会议转嫁给区县或基层。各地、各部门发文应注重实效,对上级文件,主要是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而不是照抄照搬,层层转发。二是坚决制止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把群众赞成不赞成、群众拥护不拥护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禁不顾客观实际,搞一刀切、乱决策,甚至强迫命令,瞎指挥。三是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力戒浮夸,坚决制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追名逐利的歪风,加大对报喜不报忧,做数字游戏,搞假政绩的打击力度,一经查实,处理必须到位,追究必须到人。
  (四)各级公务员要发扬艰苦奋斗、克己奉公、甘于奉献的精神,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办一切事情都要遵循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原则,量力而行,不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要把资金重点用于发展经济和改善人民生活上,严禁首先用来改善行政机关的工作条件。要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克服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安于现状的颓废思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娱乐消费。要正确对待权力和地位,一身正气,以高风亮节的实际行为和人格力量塑造公务员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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