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消防局关于全省开展大型石化企业
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辽政办发[2002]4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消防局关于《全省开展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展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坚决贯彻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认真分析和查找各种消防隐患,落实整改计划,制订好灭火预案,并有效组织实施。要抓好公安部关于《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省、市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执法,在消除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消防安全“死角”的同时,组织好公众聚集场所和加油站消防安全的整治工作,依法查处长期存在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彻底解决易燃易爆场所遗留的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于全省开展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
供应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自今年2月22日开始,对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辽政办传[2002]17号)下发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单位予以高度重视。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等市政府成立了以政府领导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有的地区还召开了全市大型石化企业和油气储存供应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落实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