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期间我市特殊教育发展的目标是:
1.高水平、高质量地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进一步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等多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工作,使可以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留率分别达到我市普通义务教育同等水平;适龄听力、视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5%以上。
2.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依托社区发展残疾儿童学前三年教育,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康复教育工作,使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3.进一步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各类残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要求,使视力、听力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比例基本达到我市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同等水平。
4.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扩大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继续办好天津聋人工学院,扩大招生规模。在其他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试办招收残疾人的专业(班)。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一)根据残疾学生身心特点和发展规律,积极进行特殊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按照盲、聋、弱智学校课程计划,积极进行课程改革,更新教育观念,优化课程结构,注重课程的综合性、功能性、实践性,改进教学方法,切实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坚持以全面提高残疾学生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残疾学生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主要目标,充分关注残疾学生的个性发展,根据学生差异提出不同的教学内容和要求,使不同类别、不同程度的残疾学生都能够通过接受教育得到发展。
(二)从残疾学生的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加强德育、体育、美育工作。按照残疾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残疾类别,确定德育的内容和要求,并形成一定的目标递进层次。加强德育的实效性,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和安全教育,抵制一切不利于残疾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和物品,依法保护残疾学生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加强残疾学生正确对待自身残疾的教育,增强其战胜自身缺陷的能力。将残疾学生的身心康复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针对残疾学生的生理缺陷,科学地开展康复训练。
针对残疾学生的特点,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上好体育课,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和竞赛,使残疾学生掌握正确的体育锻炼方法,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加强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设施和卫生保健设施建设,积极组织学生课余体育活动,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为残疾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进一步加强美育工作,搞好艺术课教学,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艺术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组织开展课余文艺活动,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