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快软件业的发展。加快福州、厦门国家级软件园区的建设,培育若干个具有一定实力的软件产业集团;积极开发数据处理软件以及适合省情的各种应用套装软件,开发生产一批需求量大,国内市场占有率较高的软件产品或国家急需的重点基础软件;努力开发“数字福建”所需要的信息软件系统和应用软件产品,提高软件产品产值在信息产业中的比重。积极发展系统集成,提高系统集成的水平,部分领域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大量开发生产、财税、外贸、金融、办公自动化、信息管理、社会公共管理、科研、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应用软件,使我省在应用软件领域有较大的突破。加快研究制定我省软件技术标准,并和各行业系统软件标准相衔接。
6.加强信息终端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以“数字福建”建设为契机,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消费者网络信息终端产品,如网络数字音频、视频广播接收设备、网络监控报警系统等满足特定用户需求的产品,拓展网络信息资源的消费群体,推进信息产品制造业的发展。
7.加快信息技术在各行业的应用。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方针,推进传统产业领域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通过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重点项目的示范作用,不断拓展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广度和深度。广泛普及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和计算机辅助管理技术,发展、应用自动化综合控制系统,增加工业品信息技术附加值;通过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及企业与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应用,推动营销、运输和服务方面的变革,推动产业技术升级,增强国民经济发展后劲。
8.提高信息网络的安全监控与安全保障能力。要以核心技术攻关为重点,加大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力度,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关键技术,基本满足党、政、军和国民经济建设主要部门的信息安全需要。利用光纤、微波、卫星等多种技术手段和多路由保障信息网络通信安全,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安全监控。建立专业化服务机构,加强信息安全的社会保障。
9.加强“数字福建”软环境建设。积极开展“数字福建”标准化建设,衔接国际和国家标准,制定急需的数据规范、标准,建立“数字福建”数据标准体系,促进信息的共建共享,加强信息资源的管理,提高总体业务水平。加快“数字福建”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建设,规范“数字福建”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检查监督,保护知识产权。
三、政府主导方向与工作重点
(一)统筹骨干传送网络建设。加强基础骨干传送网络和宽带接入网的建设管理,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网络资源的利用率,推进三网融合。
(二)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开发和建设。运用信息技术对现有的各类数据源进行数字化、规范化、系统化、空间化改造,充分挖掘数据资源潜力;着力开发信息获取、信息更新技术和体系;建设地面卫星接收站,提高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获取能力。建设空间信息交换网络和分布式空间信息数据库群和大比例尺公共基础数据库;在省政务信息网的基础上,建设分布式信息共享平台,创造各类数据和各类空间信息交换、信息增值服务以及应用运行的信息化环境。
(三)组织开展“数字福建”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研究开发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技术,多源数据的标准化改造技术,海量数据的管理、处理和传输技术,移动数据的传输技术、邦联数据库技术和数据的共享与互操作技术、“数字福建”决策分析模型及其网络应用技术,多维信息可视化和虚拟现实技术;以及加强信息共享管理系统软件的集成,制定信息共享政策与技术标准等。建设为“数字福建”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为应用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加强应用软件技术的研究,重点开发网络通信、网络安全、网络翻译、电子商务、数据库管理以及中文信息处理等技术。加快硬件产业发展,重点开发各种网络通信、宽带接入、多媒体信息终端、网络信息安全、全球定位系统等设备,促进我省信息设备制造产业水平升级。以建设“数字福建”为契机,争取在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决策支持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