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精简文件。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适应职能转变和工作方式转 变的要求,大力压缩发文数量,提高公文质量,切实解决问题。加快政府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政府非涉密公文要以在政 府办公业务网、政府公众信息网、政报和新闻媒体上发布为主,只发少量纸质文件备查。清理压缩简报种类和数量,提高简报质量。一般一个部门和单位只办一种综合性简报,并要控制发放范围。
减少公务应酬活动,集中精力谋全局、抓大事。政府领导同志只参加重要会议和重要公务活动,一般性的公务应酬活动一律不参加。确需领导参加的公务活动,要精心组织,讲求实效。内务活动由办公厅(室)统一安排,外事活动由外事部门统一安排。重要公务活动要严格按照有 关规定进行新闻报道。
五、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除按有关规定不宜公 开的事项,一切政务活动都必须向社会、向群众公开。既要公开办事制度,也要公开办事过程,更要公开办事结果,尤其要公开那些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的事项。
政务公开要注重“实际、实用、实效”,公开的形式要因地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公开的重点,一是办事公开,政府部门在执行国家法规政策过程中,必须面向群众和社会,紧扣办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公开。二是决策公开,政府领导机关要就有关 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向下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和社会群众进行公开或公示。三是内务公开,要对机关内部事务进行公开,接受机关内部干部群 众的监督。统一规范面向群众和社会的政务公开重点内容和形式。对 政务公开工作要加强检查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
六、提高行政效能
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履行各自职责,推动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凡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各级政府和部门必须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凡是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都必须认真妥善处理。落实省政府关于主办协办、督查落实等规定,积极主动工作。决不允许不负责任、不顾大局、互相掣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确保政令畅通,更好地为群众、企业和基层服务。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按照改进作风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服务质 量和办事效率。实行办文、办事限时制和“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推动政府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快捷地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