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通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把老龄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建立老龄事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口增长挂钩的调节机制,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2、建立多层次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充分发挥家庭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方面的积极作用,走家庭、社区和社会相结合的养老保障道路。
  3、坚持老龄事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大力推进老龄事业社会化。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推动老年服务业走社会化、产业化的道路。
  4、坚持关心老年人生活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在提高老年人物质保障水平的同时,加强老年思想政治工作,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注重老年人心理健康,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改善家庭、邻里、代际关系,多方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5、坚持法治与教育相结合。加强法制建设,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代际团结,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完善道德规范,强化舆论监督,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形成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
  基本目标是:到2005年,初步形成政府、社会、家庭、个人相结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老年保障体系框架,建立老龄事业正常投入机制,健全老龄工作体制,使老年人生活和老龄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和缓解,老年人生活质量有较明显改善,尊老、敬老社会风尚逐步形成,老年人政治和文化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文化教育和社会福利设施有较大发展。
  主要任务是:
  (一)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
  1、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发展补充养老保险,规范、支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2、坚持政府救济、社会互助和家庭保障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建立规范的特困老人福利补贴制度。大力提倡多种形式的助老帮困和社会互助活动,帮助遭遇突发性困难的老年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利。
  (二)积极发展养老设施,逐步满足广大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
  1、拓宽渠道,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机构设施建设的投入,稳步增加养老床位。养老床位每年以2500张以上的速度发展,到2005年达到4万张左右。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