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交通厅、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
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通告
(2001年5月24日)
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把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督,列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今年要集中力量进行五个方面的专项安全整顿,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是专项整顿的重要内容。
当前,在道路交通运输活动中,以机动车超员超载为主的交通违章现象十分普遍。机动车辆超载,不但损坏公路桥梁,加重污染排放,干扰运输市场秩序,而且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客车超员更加重了事故损害后果。另外,由于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开车和货车、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载客等严重交通违章行为造成的各类交通事故成倍增长,伤亡惨重,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已成为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以治理。根据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现通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整治严重违章行为,整顿和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治安整体形势的好转,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到主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协调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由公安部门牵头,交通、农机等部门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凡因工作不负责任酿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主要领导人和部门一把手的责任。
二、严格执法,坚决杜绝机动车超员超载违章。公路客货运输车辆,要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的载客数和载客质量装载。严禁货运汽车违规加宽加高车厢栏板,增加轴重、轮胎数和弹簧片数;严禁客运车辆随意增加座位数量和卧铺客车车顶加装行李架或将普通客车改为卧铺客车。从5月21日起,凡有上述违章行为的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从6月10日开始,凡上述违章车辆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和公路管理部门要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和《超限运输车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对货车违规加高栏板、增加轴重、增加弹簧片数以及客车违规加座、加装行李架等,一律强行拆除,恢复原状。
三、加强超载超员的源头管理。凡客车车辆始发站超员的,要追究车站领导的责任;中途超员的,要追究司助人员责任。各货物(如煤炭、钢铁、建材等)生产、销售、经营单位、运输企业、个体运输户,要履行职责,严禁超吨位装载。公安、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对形成超载的主要源头的检查,杜绝超载超员车辆上路行驶。在省际道路结合部,公安、交通部门可设立联合执法点,坚决禁止违章超载车辆进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