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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哈工大华龙计算机多媒体室IC卡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哈工大华龙
计算机多媒体室IC卡收费标准的批复
(黑价经字[2001]103号 2001年5月25日)


哈工大华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建立“工大华龙计算机多媒体室”和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哈工大华龙公司为了在全省普及计算机技术,解决有些单位因一次性投资较大而无力解决的资金困难,你公司与HP(惠普)公司合作,采取先期垫付资金,兴建“华龙多媒体室”,采用出售IC卡(上机卡)形式,分期回收所投入的资金。经我们对“华龙多媒体室”成本投入情况进行的测算,同意你公司在多媒体室的安装上采用美国HP(惠普)品牌机及网络设备的基础上,并在用户自愿使用的前提下,每个IC卡(上机卡)收费标准最高为110元。你公司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三年内免费上门为用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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