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铁路护路联防费收费标准的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铁路护路联防费收费标准的函
(粤价函[2001]139号 二00一年四月十一日)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
  《关于调整铁路护路联防收费标准的函》(粤铁护办[2000]3号)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省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收取的铁路护路联防费收费标准调整为0.30元/吨。收费范围、用途仍按省政府粤府函[1993]436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到我局换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