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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八届河北省经济贸易洽谈会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综合协调处。负责洽谈会总体筹备和综合协调工作。审核报批洽谈会总体方案及各项重要活动方案;组织洽谈会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会、协调会、调度会和会间的预备会、汇报会及总结大会等活动;统一协调、安排指导会间各行业及各市举办的会中活动;安排会间省领导的活动;组织和主持项目签约仪式;负责会刊和会议指南的设计和印制,负责会议经费的预决算和拨付管理;协调处理会议期间的突发事件。下设秘书组、领导活动组、财务生活组。
  (二)会务接待处。负责大会主会场和洽谈场地的总体布置,大会开幕式欢迎宴会、文艺活动、高层论坛等活动的安排落实,大会整体方案和各项活动操作方案的制定,会间的安全保卫和车辆交通管理,请柬及各种证、卡、牌的发放,客商住宿安排,报到、接待,资料发放,汇集、编印客商报到名单和机、车票订购工作。下设会务组、来宾接待组、安全保卫组、交通电讯保障组、环境整治组。
  (三)发邀联络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发邀、联络和请柬发放工作,掌握发邀反馈情况并按要求汇总;负责会间客商到会统计和重要团组、重点客户的接待协调工作;负责会间省领导会见外宾时的翻译工作。
  (四)项目处。负责全省重点项目的筛选、印制、发布和对接;协调指导各市、各行业洽谈会项目的筛选;会间项目洽谈的指导、签约项目的审核和统计,掌握洽谈进度,协调解决项目洽谈中遇到的问题。
  (五)贸易展览处。负责制定综合展、专业展、招商展区的展览方案,编印《参展指南》,选定参展单位和展品,组织招展布展;指导、协调参展企业贸易成交和技术成果转让的洽谈活动;统计汇总贸易成交和技术成果转让情况。
  (六)信息资料处。负责会议综合信息、省领导讲话、简报、总结等综合文字工作。
  (七)新闻中心。主要职责:负责会前会中的宣传报道和中央新闻单位的邀请工作。
  八、主要活动安排
  (一)预备会。5月17日上午10时在廊坊市会展中心召开。参加人员:组委会全体成员、各代表团团长及主要部门负责人、组委会工作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召集部门:综合协调处。
  (二)开幕式。5月18日上午9:30在廊坊市会展中心广场举行。参加人员:全体来宾、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工作机构、各代表团负责人及主要工作人员、企业代表。召集部门:综合协调处、会务接待处。
  (三)欢迎酒会。5月18日12时在会展中心举行。参加人员:重要来宾、组委会领导、各代表团主要负责人。召集部门:综合协调处、会务接待处。
  (四)5月18日下午至22日各市、各行业举办招商项目发布、洽谈活动。各市具体活动内容、日期和地点自行安排,并报大会会务接待处备案。各行业招商洽谈活动由牵头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会同综合协调处、会务接待处确定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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