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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粤工商广字[2001]5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工商局《关于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广字[2001]第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此外,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局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省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一年二月十五日

广东省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国家工商局《关于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规范和整顿广告市场秩序为中心,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按照国家工商局的部署,集中时间、力量,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治理,从侧重于遏制广告违法现象逐步过渡为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虚假违法广告,做到打防结合,营造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工作目标:力争在今年内,通过治理,使重点商品、服务以及重点媒介、重点地区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广告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基本满意。
  二、组织领导
  “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是全国、全省市场经济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年广告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因此,各市工商局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作为今年广告监管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广告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广告监管部门,落实人员,狠抓落实。
  三、专项治理步骤、内容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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