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2001年至2003年,全省组织40万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培训,其中培训下岗职工16万人(占40%),培训失业人员24万人(占60%)。通过实用有效的技能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素质和创业素质,增强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通过职业指导,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或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之路。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一定期限内(半年左右)再就业率达到40%以上。
  2001年培训下岗职工8万人,2002年培训5万人,2003年培训3万人,三年合计16万人。为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企业裁员方式变化和失业人员增加的趋势,要逐年加大对失业人员的培训力度。2001年培训6万木,2002年培训8万人,2003年培训10万人,三年合计24万人。
  培训工作的重点:重点城市是西安、渭南、铜川、咸阳、宝鸡、汉中6个城市;重点行业是军工、煤炭、冶金、机械、纺织、轻工6个行业。各市(地)、各部门还可根据实际,调整和安排再就业培训的重点单位和企业。
  二、工作内容:
  (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再就业培训计划。各市(地)、各行业要认真总结执行第一期三年四十万抄再就业培训计划的推进情况,推广成功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表扬和奖励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着重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根据市场需求,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再就业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目标,落实责任,提出保障措施,指导本地区本部门再就业培训工作。
  (二)继续组织“实施全省再就业培训伙伴援助行动”。再就业培训工作是一项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必须始终坚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集中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部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社会团体的优势,形成合力,造成声势,继续组织实施;全省再就业培训伙伴援助行动。要根据职业供求状况和对市场需求变化趋势的预测以及各地培育发展优势产业的特点,确定培训项目;积极组织指导各类培训机构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机构建立伙伴关系,落实培训任务,明确各方的职责,确保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能及时受到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
  (三)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下岗失业人员年龄、技能、文化程度和求职愿望,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培训。对其有一定文化程度的青年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应组织其参加新技术领域的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大龄下岗女职工,应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培训,尤其是家政服务的培训;对技能单一、文化基础较差的人员,应更多地选择技能相对简单的劳动密集型职业的培训;对生活特别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要开展帮围援助培训,通过减免培训费、定向培训等方式,重点予以扶持帮助。
  (四)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创业培训范围。创业培训是对自谋职业者创办经营川、商洛4个地市创业培训试点的同时,将创业培训在下岗职工比较集中的城市全面推开。开发创业培训项目主要面向第三产业,当前要配合社区服务业的发展和社区就业岗位的开发,有重点地推行。创业培训可由再就业培训基地实施,也个体工商实体和小企业的培训和指导。在作好宝鸡、咸阳、铜可由培训机构与再就业服务中心联合实施。各地要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创业提供政策指导,并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后续扶持工作,落实小额贷款、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聘请各行业的专家和成功的经营者,为创业者提供有特色的培训、辅导和咨询帮助。市(地)劳动保障部门和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城市创业培训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和实施本地创业培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