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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统一管理全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和指导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管理技术检验、检定机构;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
  (四)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审批和发布地方标准;协调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省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组织量值传递;监督管理全省制造、修理、进口、销售、使用的计量器具;规范和监督市场计量行为。
  (六)统一管理和监督全省的质量认证和试验室认证与认可工作。研究制定全省认证认可工作的规章、制度;协调与监督实行强制性管理的安全认证;对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统一管理全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省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八)组织制定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宣传、教育、培训、信息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工作;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
  (九)对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人事、机构编制、外事工作,管理系统经费。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设11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文秘、保密、信访、信息、档案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计划科技处(挂省防伪办公室牌子)
  拟定和组织实施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基建和物资计划。负责技术改造、信息、统计及防伪工作。研究技术机构的改革与发展。组织本系统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研项目、信息服务、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评审和奖励等工作。
  (三)法规宣教处
  研究拟定全省质量技术监督法规建设规划;草拟相关法规、规章;管理技术法规备案;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受理行政复议;负责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四)财务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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