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经济研究中心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冀政办[2000]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经济研究中心(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五月二十九日
河北省经济研究中心(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0]13号),设置河北省经济研究中心(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河北省经济研究中心(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是省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授权承担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为省政府领导同志服务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承担或参与重要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二)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省政府有关重要文件、报告、讲话。
(三)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综合性、关键性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
(四)组织省政府各部门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研究机构围绕省政府交予的重要课题协作攻关。
(五)对全省经济形势跟踪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与社会生活中重要综合信息、动态,为省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
(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经济研究中心(河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设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人事处)
负责机关文电、值班、会务、人事、离退休干部、督查、机要档案、保密、办公自动化、图书资料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担本室同各设区市、省政府有关部门政策研究机构联络、协调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服务工作。
(二)综合处
参与省政府重要文件、报告、讲话的起草;参与全省宏观经济形势分析、预测及对策研究;单独或参与对某些综合性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本机关年度调研课题计划汇总编制工作;负责本机关重要文件、报告、总结等文字材料起草及内部刊物编辑、出版、发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