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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国际合作处
  组织指导医疗卫生方面的政府和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和对外援助工作,负责援外医疗队的选派和管理工作,负责与台、港、澳地区的医疗卫生合作交流;管理全省卫生系统外事业务和厅机关外事活动;组织参与国际组织倡导的有关卫生方面的重大活动。
  (十)保健处
  负责省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组织的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国家领导人和重要外宾在豫期间的医疗安排;管理省直各部门离休人员、老红军和重点保健对象的医疗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省中医管理局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由省卫生厅领导,人事、党务、行政由省卫生厅统一管理,业务工作独立,计划财政单列。内设综合处、业务处。
  (一)综合处
  拟定和实施中医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政务;负责会议、文秘、档案、保密、信息、统计、信访等日常工作;管理全省中医专项资金与贷款;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计划、基建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业务处
  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方面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护士执业注册。负责中医医疗事故的鉴定和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核工作。拟定中医药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医药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组织中医药重大科研课题的协作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推广;组织中医药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师承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河南省卫生厅机关行政编制为65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3名(不含中医管理局局长职数),处级领导职数2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兼卫生厅副厅长)1名,副局长1名(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4名。
  设置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厅机关和中医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核定编制5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2名。
  纪检(监察)、机关后勤服务机构及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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