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体育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豫政办[2000]28号 2000年5月8日)
《河南省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设置河南省体育局。河南省体育局是主管全省体育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指导各部门、行业、社会团体开展体育活动的职能交由所属事业单位承担。
(二)转变的职能
取消指导体育宣传工作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省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全省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指导各市地、县(市)的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省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蛮省优秀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五)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以及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内外体育竞赛,举办全省综合性运动会。
(六)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发展体育教育,负责直属体育运动学校的管理工作。
(七)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
(八)负责全省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体育局设7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研究拟定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对体育事业发展和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方案;负责体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管理体育外事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拟定局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息、信访、会议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竞技体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