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物价局、卫生厅、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收费标准的通知

吉林省物价局、卫生厅、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收费标准的通知
(吉省价收字[2000]10号 2000年5月8日)


各市(州)、县(市、区)物价局、卫生局、招生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收费标准,保证招生体检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省和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按照国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中的项目要求,一般检查每个考生应交体检费1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