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事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充分发挥高校科技优势,加快高等学校科技事业改革和发展。市等学校要明确科研发展方面和重点,形成自己的专业和学科特色。产学研合作是高校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的主要途径,要加快产学研联合开发步代,推进《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的建设。
  地、市、县的科技工作要加大改革力度,积极发挥所在地国家、省属科研机构的作用,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吸引科技人者,探索以多种形式推进科技人员与地区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创造本地区的科技优势。
  三、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速成果转化,建立有效的科技服务和支撑体系
  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民间等全社会科技力量的作用,加大科技开放力度,与国内、国外科研机构进行广泛面有效的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共同开发。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需求对科技进步的导向和推动作用,建立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速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大力发展社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开展技术中介、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企业诊断等科技服务,发展与科技进步相关的第三产业。
  (一)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必须抓好跨世纪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做到“三个一批”,即我省要有重点、有特色地自主开发一批;依托国内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利用其先进成果转化一批;瞄准国内外一流技术引进一批,使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生物技术产业、海洋科技产业。应用高新技术改造工业企业,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发展第三产业。加快市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辐射源和示范基地,要加大综合配套改革力度,以吸引各方面的科技力量和经济资源进入开发区,发展各具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形成闽南高新技术产业火炬带。要加强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建设,发挥孵化器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科研中试基地和工程技术开发中心的建设,促进形成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若干技术创新基地。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创办科研中试基地和工程技术开发中心,推进科工贸、产学研结合,通过市场机制,提高科技成果向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转化的能力和水平。科技成果的转化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建立大型的科研仪器、设备协作共用信息网,对科研任务不饱满或闲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实行向社会开放,鼓励其他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力量有偿使用。
  (三)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内、国际科技合作。继续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并加强消化、吸收和创新,鼓励推出成熟技术和技术产品出口,对外科技合作项目要立项优先,简便手续,并提高配套资金。通过发展技术贸易、联合进行科技开发研究和科技产业项目合作等形式,大力拓展福建与台、港、澳地区科技交流合作。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