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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防治“非典”和各项民政工作的通知

  四是及时做好烈士审核报批工作。日夜奋战在抗击“非典”一线的干部职工,特别是广大医务工作者无私无畏,救死扶伤,舍己为人,为控制疫情传播,消除疫病,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对贡献突出、事迹感人、所在单位为其申报烈士称号的,市、区县民政部门要依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受理,抓紧审核报批,大力褒扬抗击“非典”的无私奉献精神。
  五是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落实群防群治。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预防、控制非典型肺炎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应对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典”防控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等的作用,宣传“非典”预防常识,密切监控疫情,做到健康人群早预防、勤检测、少流动;“非典”病人和疑似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与非典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人员以及受“非典”污染的地点和物品早调查、快隔离、常监测,形成社区群防群治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格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规范出租房屋的基本条件、卫生防疫标准和租赁双方的责任义务,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出租房屋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
  六是抓好基层窗口单位和市民政系统的“非典”防控,服务首都防治“非典”工作大局。各基层窗口单位要立足本职,服从大局,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防治“非典”工作。接济站要切实做好站区的消毒和上访人员、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及时向国家信访局和中央、国家机关信访部门通报站区有关情况,发现来访人员有感染症状,立即送医院就诊,并对接触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军供站要积极配合部队做好站内消毒防护。干休所、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以及福利企业等社会福利机构要建立严格的防控工作督查机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各类集中供养服务对象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不失时机地推动首都民政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在着重抓好防治“非典”工作、坚决打好防治“非典”战役的同时,推动首都城市管理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是当前的一项艰巨任务。我们要统筹安排,因地、因时制宜地开展好全年各项民政工作,特别是集中力量,按时保质完成我局承办的2003年市政府折子工程和60件实事项目,推动首都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其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依法搞好居委会换届选举,推进社区建设。2003年,我市居委会进行第五次换届选举,这是全市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按照市政府的部署,选举工作从年初启动,截至3月底,124个试点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圆满结束。鉴于“非典”疫情的严峻形势,经市政府同意,部分社区暂缓了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工作。根据疫情的发展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分类指导,逐步推动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和建设工作。尚未出现疫情的社区,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将适时组织进行选举;疫情比较严重的社区,待疫情得到控制、好转之后再行铺开;选举结束的社区,要着重加强社区居委会的思想政治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等,增强社区自治能力。继续推进社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理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和关系,探索落实社区自治权、依法协管权、对政府部门工作监督权的具体途径,推动城管、公安、社保等进社区工作,提高城市基层管理水平。加大市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及其支撑体系建设力度,依托96156热线呼叫系统,挖掘、整合服务资源,规范服务管理,逐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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