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运输局、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关于严肃查处省际客运违法经营行为的通告

北京市运输局、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关于
严肃查处省际客运违法经营行为的通告


  近期,少数省际客运司乘人员违反法规和防控非典的各项要求,不进站发班,站外揽客,超员载客,个别车辆无照非法经营,直接影响了我市防控非典措施的落实。为贯彻国务院华北地区防控非典联合检疫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防控非典工作,依据 《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决定对上述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现通告如下:
  一、未经批准在本市从事省际客运经营的,依法暂扣车辆,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至3万元罚款。
  二、省际客运车辆不进站发班,站外揽客,超员载客的,依法处以3000元至5000元罚款,并暂扣车辆运输证件,责令经营者停业整顿,将违章情况纳入经营者质量信誉考核记录,并在全行业通报。
  三、省际客运车辆连续两次不进站发班,站外揽客,超员载客的,依法吊销车辆运输证件。
  四、省际客运车辆累计发生三次以上不进站发班,站外揽客,超员载客违法经营问题的,吊销经营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对于外省市省际客运经营者,取消在京线路经营权,收回车辆客运证,并将通知违法经营者所在地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予以相应处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