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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设立长沙分所的批复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同意深圳南方
民和会计师事务所设立长沙分所的批复
(深注协秘字[2001]第6号 2001年2月5日)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设立长沙分所的申报材料收悉。经研究,我会同意设立“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长沙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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