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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制定瓶装无碘餐桌盐价格(试行)的批复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制定瓶装无碘餐桌盐价格(试行)的批复
(京价(商)字[2001]014号 2001年1月19日)


市盐业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瓶装无碘餐桌盐价格的请示》(京盐业发(2000)20号)收悉。根据国务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甲亢”等疾病患者治疗、生活需要,经研究,同意制定我市瓶装(400克)无碘餐桌盐试销价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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