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本通知所列收费标准从2000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执行,现在校生仍按原规定的标准执行。此前与本通知不符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
江苏省职业高中、中专校收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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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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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高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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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费 │每生每学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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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职业高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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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类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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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类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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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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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重点职业高中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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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类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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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类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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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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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宿费 │每生每学期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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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等专业学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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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费 │每生每学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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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中专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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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政法财经类 │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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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农医类 │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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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 │2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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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省级重点中专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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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政法财经类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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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农医师范类 │ │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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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 │ │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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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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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干部职工中专班 │每生每学年 │收费标准在不超过年生均实│
│ │ │际支出事业费内,由委托单│
│ │ │位与学校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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