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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民用液化气出厂价格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民用液化气出厂价格的通知
([2000]湘价重字第169号 2000年6月8日)


长岭炼油化工责任有限公司、岳阳石油化工总厂: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计电(2000)38号)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转发(国家计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紧急通知》(中国石化(2000)发电11号)精神,现对民用液化气出厂价格调整如下:
  一、计划内液化气出厂价格由现行每吨2275元调整为2785元。
  二、计划外液化气仍实行指导价格,中准出厂价格每吨由2600元调整为2785元,上浮幅度由15%降为12%,下浮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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