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认真贯彻总局有关
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00年涉外税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0]287号 2000年6月5日)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直属分局: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0]29号),省局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关于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00年涉外税收工作的意见》,现下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上报。
附件:1、关于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00年涉外税收工作的意见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工作的通知(略)
附件1:
关于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通知
精神,切实做好2000年涉外税收工作的意见
一、正确认识当前涉外税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对外开放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利用外资无论是在广度和深度上都会有一个大发展、大飞跃。面对新形势,涉外税收工作既有新的机遇又有新的任务和挑战:一要进一步发挥涉外税收的职能作用,按照世贸组织的通行规则,完善和用好优惠政策,为我省大力利用外资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二要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大力组织收入,为我省的改革开放提供更为雄厚的财力基础;三要进一步深化外税征管改革,使涉外税收征管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加快涉外税收向国际税收领域拓展的步伐,加大对以跨国公司为代表的跨国纳税人的税收控管力度;四要进一步加强涉外税收专门人才的培养,在我省逐步建立一支复合型、高素质的涉外税收专业队伍。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涉外税收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涉外税收工作作为国税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抓出实效、常抓不懈。
二、认真贯彻涉外税收优惠政策
为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最近中央和总局出台了一系列涉外税收优惠政策。我省各级国税机关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落实到位:一要强化服务意识,正确认识经济与税收的辩证关系,把服务开放型经济作为国税工作的份内事来抓;二要突出重点,重点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鼓励外商增资扩股和对国有企业的参股、收购和并购,引导外资投向基础设施、农业项目以及苏北地区;三要狠抓落实,对技术改造设 备、技术开发费加成列支、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等文件,省局将在广泛调查研究、主动与省有关部门及时联系沟通的基础上,抓紧制定下发贯彻意见和实施办法;四要优化服务,在办事规则、办事效率上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借鉴国外的通行做法,研究制定具有系统性、透明性、可操作性的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税收服务指南;五要组织检查,今年要结合涉外所得税的汇缴检查,对各地尤其是各类开发区的涉外优惠税收政策组织一次检查,坚决制止有些地区乱开口子、越权减免的现象,维护涉外税收政策的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