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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宅局创建用户满意住宅工程试行办法[失效]

  在安居房的建设过程中,要遵循用户至上的原则,建立住户质量监督机制,把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保证用户满意和杜绝质量通病作为我们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的奋斗目标。为了达到上述目标,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为保证参与安居房建设的各方能真正落实本办法,我局将与安居房建设各设计、施工、监理和物业管理单位签订《共建“用户满意住宅工程”责任书》,责任书中将明确共建“用户满意住宅工程”的目标、共同遵守的原则、双方各自应尽的义务和必须承担的责任。《责任书》经签字双方商定,作为相应合同的附件。参与安居房建设的各专业分包单位也要执行本办法,并与相关单位签订《责任书》。各分包单位或设备、材料供货单位要接受总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和质量控制。在对分包单位或设备、材料供货单位付款时,必须由总包单位对其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认定,并在付款凭证上签字盖章;
  (二)精心设计、科学规划,在安居房住宅及小区的设计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项目在设计前,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并作出科学的决策,要提供详尽的《设计委托书》和《设计任务书》,明确设计要求和设计标准,充分考虑项目的功能、环境和质量因素。对设计方案要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优化的设计方案并委托符合资质认证条件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要加强设计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设计质量水平。要建立设计监督和审查制度,做到在设计过程中对设计工作进行有效的监控,在设计图纸完成后要对设计图纸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避免因设计不当对功能、环境和质量造成不良影响,力争把住户不满意的问题消灭在图纸上。安居房工程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未能通过者,不得进行施工。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图纸审查制度,在工程开工前,如监理或施工单位审图发现出设计问题,由设计单位负责修改,并承担全部责任;如监理或施工单位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在施工中或竣工后因设计问题造成工程损失的,监理和施工单位也要承担对图纸把关不严的责任;
  (三)安居房工程必须履行项目有关审批手续,必须依法进行招标。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是符合资质条件,业绩和信誉良好的单位,凡资质不符、信誉较差或在以往的安居房建设中有不良业绩者,一律不得参与投标。招标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行为,确保参与安居房建设的单位必须是资信优良的单位;
  (四)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计划,统筹安排项目投资和项目进度。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计划并进行有效的控制,为安居房的优质低价创造条件。根据安居房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科学地安排进度计划,找出关键线路,考虑技术和质量对工期的限定,合理安排工期。在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要进行有效的监控,对出现的偏差,要分析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调整,直到向用户交付满意的安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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