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0年度
第一批城市建设部分用地问题的通告
(郑政通[2003]16号)
  郑州市2000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2003年7月15日《关于郑州市2000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部分用地的通知》精神,同意我市征用集体土地35.7925公顷。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条的规定,现将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郑州市2000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部分)。
  二、征用土地位置 
  翠竹街南、雪松路西。
  三、被征用土地村及面积
  1.中原区石佛镇
  (1)大里村 12.1237公顷;
  (2)洼刘村 23.2981公顷。
  2.中原区沟赵乡郭庄村0.3707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郑政文(1993)144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