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关于在防控
“非典”期间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3]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防控“非典”期间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关于在防控“非典”期间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市安监局 2003年5月21日)
为了贯彻中央“一手抓非典防治这件大事,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搞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现根据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前一阶段,我市安全生产状况不容乐观,存在各种问题。有些基层领导因防控“非典”放松了安全生产工作;有些企业领导安全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不落实;煤矿“一通三防”仍存在薄弱环节,安全设施的检测、管理、维护不到位,责任制未落实到人,尤其在当前煤炭市场看好的情况下,有的矿在未经评价或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急于复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个别县区有私挖滥采迹象。对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行政一把手亲自负责,结合防控“非典”制订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狠抓落实,确保防治“非典”期间本地区、本部门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各单位安排落实情况于5月30日前报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突出重点,严格整治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近期内全国、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非法私开煤矿检查通报和全省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的安排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防治非典特殊时期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全市六月份进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检查,从5月20日开始,集中一个月时间,深化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和整治。鉴于防治“非典”时期的特殊情况,采取省、市督促抽查,各县(市、区)、部门组织检查的形式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治的重点是前一阶段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省、市电视电话会议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事故隐患的监控、治理情况等。在层层组织检查的基础上,市督查组将从六月中旬开始进行重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