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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山东淄博新元学校学杂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淄博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山东淄博新元学校学杂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淄价字[2002]180号 2002年5月31日)


山东淄博新元学校:
  你校《关于提高收费标准的申请》(新元校字[2002]第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山东淄博新元学校2000年开始办学招生。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的发展,学校教育成本增加较大。根据有关规定,经成本测算,决定将其初中学杂费收费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生·期提高到2250元/生·期;住宿费200元/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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