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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金碧轩”商住楼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阳市物价局关于暂定“金碧轩”
商住楼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筑价房[2002]31号 二00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贵阳十和田物业管理公司:
你单位报来要求核定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实地调查及测算,暂定花溪茗桂花园“金碧轩”商住楼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为:
1、
住宅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40元。
2、
门面房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元。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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