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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琼山市自来水价格问题的批复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琼山市自来水价格问题的批复
(琼计价格[2002]531号 二00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琼山市物价局:
  你局报来《关于调整府城地区自来水价格的请示》(琼山计价格[2002]18号)收悉。鉴于琼山市自来水公司儒俊水厂投资大、负债重,供水能力过度超前,供水成本相对较大,致使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为进一步理顺琼山市自来水价格,促进城市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现就琼山市自来水价格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琼山市自来水价格每吨调整为:生活用水由现行1.00元提高到1.20元;工业用水由现行1.00元提高到1.25元;行政事业用水由现行1.00元提高到1.25元(其中园林绿化和环卫用水维持现行0.90元水平);经营服务用水由现行2.00元提高到2.25元;特种用水由现行2.20元提高到2.50元。具体水价分类划分范围见附表。
  二、水价调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压力大,请认真做好调价前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并及时将调整水价情况向社会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要妥善处理好水价调整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以保证水价调整的顺利实施。
  此次调价自2002年6月1日起执行。调价后的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请及向我局反馈。
  附件:琼山市自来水价格调整表

  附件:

琼山市自来水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吨

  序号 用水类别   划分范围                      现行价格 调整后价格
  一  生活用水   居民.部队.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生活区          1.00   1.20
  二  工业用水   工业企业(制冷业.饮料业.冷冻厂除外)         1.00   1.25
  三  行政事业用水 园林绿化.环卫等                  0.90   0.90
            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区.医院病房.诊所.学校.幼儿    1.00   1.25
             园.托儿所.敬老院等
  四  经营服务   营业性歌舞厅.卡拉OK厅.酒吧.咖啡厅.茶坊.健身    2.00   2.25
      用水     房.美容美发.桑拿室.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
            车站.码头.邮电.银行信用社.证券业.物资.商业.
            供销.外贸等各类经营企业.商业网点.基建用水
  五  特种用水   洗车场.制冷业.饮料业.冷冻厂等           2.20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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