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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物价局关于珍珠泉景区门票价格(试行)的批复
济南市物价局关于珍珠泉景区门票价格(试行)的批复
(济价费字[2002]124号 2002年5月27日)
珍珠泉景区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珍珠泉景区对外开放收费的报告》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游览参观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价调发[2001]409号)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珍珠泉景区的地理条件、园容园貌、建设养护成本及同类景点的价格水平,现核定景区门票价格为每人次5元,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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